4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消息称,已于近日部署2026年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这是证监会自2024年新“国九条”发布以来,部署的第三轮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

核心看点

  此次行动更加突出早发现、强防范、优机制三项目标,一体推进发现、惩处、退市、投保有机衔接,主要围绕以下四方面重点任务开展。

  ——进一步严密监管发现网络。

  据了解,在前两轮专项行动中,证监会强化线索识别和处置的针对性,及时发现、纠正、查处违规问题,非现场和现场监管相结合,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相结合,定期“体检”和突发“急诊”相结合,对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财务数据集中进行循环排查,同时高度重视舆情、举报、内外通报的问题线索,发现能力明显提高。

  本次专项行动明确,将进一步优化分类监管,加强预警信号常态化监测排查。强化监管大数据仓库信息查询,强化财务舞弊监管AI大模型应用。同时,加快建设财务舞弊非现场监测和发现中心,加快建设第三方配合造假监测中心。

  ——进一步落实严惩重罚要求。

  前两轮专项行动期间,证监会作出正式行政处罚107起,合计罚没金额超30亿元。其中,对东旭集团、东旭光电、高鸿股份、东方通、亿利洁能等5家公司处以亿元罚款。

  同时,紫天科技、立方数科等18家公司因严重造假被强制退市,对市场形成较大威慑,“造假必退市、退市不免责”的严监管氛围正加速形成。

  本次专项行动对相关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明确将坚决落实造假退市、占用偿还、退市不免责的监管要求。坚决向公安机关移送一批涉嫌欺诈发行、违规披露、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案件线索。

  ——进一步构筑公司和中介把关两道防线。

事件进展

  前两轮专项行动期间,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出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依规注销8家会计师事务所、66家评估机构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对60家中介机构合计罚没约8.46亿元。

  在鼓励“吹哨人”方面,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修订《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奖金比例由案件罚没款金额1%提升为3%,奖金上限提升至100万元,更好地防范和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本轮专项行动期间,证监会将切实约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压实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职责;鼓励保荐、审计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积极“吹哨”,对于在发现造假行为时主动报告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进一步完善综合惩防长效机制。

  前两轮专项行动期间,证监会向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多次移交第三方配合造假主体,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通过刑事追责、行政处罚等方式严肃追责,综合惩防合力正全面凝聚。

延伸观察

  部门协作也在不断完善,合力打好惩防“组合拳”。今年1月5日,证监会牵头召开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跨部门工作推进座谈会,12个部门共同研究重点工作。

  本次专项行动明确,将在全力推进基础制度建设的同时,优化上市公司监管执法信息统筹发布,提升执法威慑效果;大力推进贯通式一体化执法,提升发现查处效率。

  同时,进一步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更多代表人诉讼、其他支持诉讼等典型案例落地。完善第三方配合造假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加大跨部门信息共享与数据交互,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发现、惩处、预防工作经验。

  业内人士表示,经过前两轮专项行动,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发现能力正在逐步提高,惩处力度明显加大,打击第三方配合造假也取得多方面突破。随着新一轮专项行动落地,将进一步推进“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市场生态加速形成。

(责任编辑:朱赫)